4月24日,我从北京赶赴福建仙游。抵达仙游县城时,已是晚上8点多,连主席仍在县招待所等我。一同等候我的,还有分管红木产业的县委副书记王加林,这是我与王书记首次会面。随后,我们三人在招待所共进晚餐,边吃边聊。
席间,王书记和连主席抛出一个话题,他们郑重地询问我,打算将仙游的红木产业定位为“仙作”,想听听我的看法。原来,这便是他们邀我前来的主要目的。
我略作思索后回答道:称其为“仙作”肯定不违法,法无禁止即可为。从市场营销角度而言,使用“仙作”这一称呼并无不妥,而且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营销卖点。
王书记和连主席连连点头,既然如此,此事便就此敲定。
政府行动迅速,王书记做事更是雷厉风行。次日上午,县政协会议室便召开了“仙作红木古典家具研讨会暨福建工作站授牌仪式”。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将仙游的红木产业定位为“仙作”,这便是“仙作”的起源。顺带一提,我们《中国红木古典家具》杂志福建工作站也举行了挂牌仪式。

2005年4月25日的会议现场
中间是我,左侧是王书记,右侧是连主席
王加林书记
连铁杞主席



同年8月,辽宁大连举办红木家具展会,县政府组织仙游红木企业参展,每家展位上方都立着一块竖长的牌子,白底红字,写着“仙作红木古典家具”。几十个“仙作”牌子连成一片,十分醒目,这也是“仙作”的首次集体亮相。

仙作企业在大连展会上
话说回来,当时我为何会如此回答王书记和连主席的问题呢?
其一,我从事营销学理论研究已有数年。那时,我们还有一家营销顾问公司,所以我习惯从市场营销和营销顾问的角度思考问题。从市场营销角度来看,仙游产业打出“仙作”的旗号,不失为一个良策。
其二,当时我对传统家具流派的理解还不够深入,而问题来得突然,从学术角度分析,我一时难以把握精准尺度。但从营销角度,我却看得十分清晰。
“仙作”概念一经推出,对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。紧接着,东阳推出“东作”,山东推出“鲁作”,其他“作”也纷纷涌现。
至于后来有朋友从学术角度深入挖掘仙作的历史渊源,并著书立说,那便是后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