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“作”,并非产地概念!
2025-08-05 16:47  点击:70013
来源: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
《京作(硬木)家具》标准于2025年6月5日发布实施。

我之所以将这个日期写得如此清晰,是因为它具有纪念意义,也是可供后人考证的一则史料。

每个标准的出台,都有其突出之处,或者说可圈可点的地方。若谈及《京作(硬木)家具》标准,我认为它最大的贡献在于给“作”赋予了明确的定位,即:这里所谓的“作”,是家具产地和流派特征的结合体,但以流派特征为主体。即苏作、广作、京作、晋作等称谓,是已具有百年以上沿袭史的传统流派。其“作”是流派特征概念,而非苏造、广造、京造、晋造的产地制造概念。……

以前,在传统家具行业,提及“作”,通常是苏作、广作、京作之类,最多再加上个晋作,并无其他“作”了。自“仙作”的称呼出现后,陆续又有了一些“作”,包括东作(浙江东阳)、鲁作(山东)、滇作(云南)、桂作(广西),等等。甚至有人将辽宁人制作的家具称为“辽作”,不一而足。

这些都是当地人为自己的家具所起的名号,外人一般不会这样看待和称呼。在当地人看来,能有个“作”的称呼,就算“叫座儿”了。

其中有些人是不懂行,看到别人有“作”的称呼,自己也想弄个“作”,觉得这样才有面子。

还有一些人存在误解,认为在某个地方生产制作的,就叫什么作,即“某某地方人做的,就叫某某作”,他们是这样理解的。

而此次《京作(硬木)家具》标准,首要任务是纠偏,即将“作”的产地概念,归正到流派概念。

说白了,能够称得上“作”的,必定有其突出且与其他同类明显不同的特点,可能体现在形制上,可能体现在工艺上,也可能体现在其他方面。总之,它要有强烈的个性。

首先,是其外观具有较为鲜明的辨识度,让人一眼就能将其区分出来。

其次,是造型、纹饰、工艺、选材用料等方面,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色彩,有着地域文化的深刻烙印,它是地域环境孕育而成的。脱离了这个地域的土壤,就决然无法产出这样的成果。

再次,是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集群和代表性款式,还有是流派名称被外界普遍认可。

所以说,中国传统家具的“作”是流派概念,而非产地概念,或者说首先是流派概念。

如果以上几点可以作为衡量尺度,那么用它去评判是否够得上“作”,是不是就一目了然了呢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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